延寿县委常委、政府副县长刘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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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 2022- 12- 16


刘诚,男,汉族,1972年08月生,黑龙江巴彦人,1991年07月参加工作,1996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。

1988.09--1991.07  鸡西市师范学校美术专业学习
1991.07--1992.10  黑龙江省巴彦县黎明小学教师
1992.10--1994.11  黑龙江省巴彦县教师进修校教师
1994.11--1995.04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办经研室科员
1995.04--1998.10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办政务秘书
(1992.07--1995.06哈尔滨师范大学函授学习)
1998.10--2005.05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办外事办副主任(副科级)
(1998.03--2001.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
2005.05--2011.05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办副主任
2011.05--2014.10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办副主任、法制办主任(正科级)
2014.10--2015.10  黑龙江省巴彦县西集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2015.10--2019.03  黑龙江省巴彦县政府党组成员、政府办主任
2019.03--2021.10  黑龙江省巴彦县水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2021.10--2021.12 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

2021.12--2022.12       延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
2022.12--      延寿县委常委、政府副县长


工作分工:

  负责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水务、自然资源、林草、供销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(农机服务中心、畜牧兽医服务中心、水产服务中心)、县乡村振兴局(乡村振兴服务中心)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水务局、县林业和草原局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。

  联系县气象局、县老促会、黑龙江省延寿水文勘探队、庆阳农场和9个乡镇政府。

  对分管战线的廉政建设、信访稳定、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工作负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担任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。


信息来源: 延寿县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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